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工作座谈会在山东泰安召开。来自全国31个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主管厅领导,标准定额处(站、办)处长(站长、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共计176人出席会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长张允宽代表中价协出席了会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王志宏司长主持会议,陈大卫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陈部长强调了标准定额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做好标准定额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会上,标准定额司综合处、标准规范处、造价管理处、实施指导监督处的卫明、王果英、杨丽坤、赵毅明四位处长介绍了各处的有关工作。会议分标准组和造价组进行了座谈和讨论,标准定额司田国民副司长做了会议总结。标准定额司造价处杨丽坤处长介绍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以下是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杨丽坤处长在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座谈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下午好!
刚才,我们听了大卫副部长的重要讲话深受鼓舞。领导讲话也为工程造价及定额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我们拓展思路,做好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希望大家深入领会,结合本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认真贯彻。
按照会议安排,我在此谈谈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拟分三个部分给大家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回顾
(一)完善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大家知道,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部于2003年开始在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中推行的一项改革。并发布了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03版《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是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切入点。2007年我部及时总结四川、江苏、浙江、广东和北京等省市深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经验,组织对2003版《规范》修订后,发布了2008版《规范》,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为使工程造价能够在法律法规和统一规则下由市场公平竞争形成,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从招投标过程的造价管理拓展到工程实施中的全过程造价管理,也就是从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延展到招投标后,签订工程合同价款,进行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支付、调整、工程结算、费用索赔、现场签证和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等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充分发挥了工程造价管理在遏制和解决围标串标、低于成本价中标、工程造价纠纷和工程结算久拖不结的问题。近3年来,各地积极贯彻(2008版)《规范》,目前全国已有四川等22个省市建立了招标控制价制度;部分省市制订了合理低价中标的指导意见;广东等约10个省和30个地市完善了工程合同价管理制度。通过2008版《规范》的贯彻实施,初步形成了工程造价的闭环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开创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局面。对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了工程造价法律法规建设。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07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149部令)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150部令),会同财政部贯彻实施《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扎扎实实不断推进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重点引导和推进工程造价改革与招投标、合同管理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发改、财政、司法和审计等部门有关造价管理工作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律《建筑市场条例》、九部委招标示范文本以及我部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的制修订工作。部分地区也积极探索造价管理工作与建筑业管理的协调性和统筹性,分别出台了本地区招投标、合同管理和评标工作中联动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的基础上,2009年我们启动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07部令)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实施中造价管理的约束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
(三)加强了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通过国家、行业和地区设立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及时准确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其目的是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建设工程各方工程计价提供造价信息专业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目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已运行近3年,期间我们曾两次组织各地专题信息化工作交流会,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工作,有效地推动了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省会城市积极配合支持下,目前国家信息平台已初步达到及时发布全国各地、行业的工程造价政务信息、计价依据信息、按期发布人工成本信息和住宅建安造价指标。3年来,该信息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做到天天有新内容,并已发布了人工成本信息13期,发布了住宅建安造价指标9次,目前,城市轨道交通造价信息发布的前期工作已完成,拟于近期发布。该信息平台的点击量每日约有2500人次,累计约有57万人次;独立访客每天约有700人,累计约有19万人 。此外各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发布了本地的工程造价政务信息、造价指标和生产要素价格信息。上述工作推动了工程造价管理政务公开,达到宣传和交流的目的,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了工程造价的信息,发挥了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的公共服务作用。
(四)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即“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一是我们陆续印发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资质资格延续和变更管理的一系列规范文件,不断完善工程造价资质资格的日常管理;二是我部印发了关于造价员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构建了工程造价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从业资格(造价员)两个不同层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三是各地进一步完善了造价员考试和继续教育制度,并将造价员与造价师一并纳入监督管理范畴。四是大多数地区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行为。目前全国取得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约6000家,其中甲级企业约1900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近11万人,造价员50万人。形成了年产值约200亿元的工程造价咨询产业。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形成和发展为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提供了职业化和专业化的服务模式,同时也满足了工程建设领域设计、施工等企业对具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的需要,为提高工程建设发展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回顾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的历程,我们认识到,工程造价管理只有不断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适应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改革的要求,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其重要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管理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政府对工程建设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当前,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形势下,面临我国工程建设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工程造价必将引起政府和社会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我们要坚定信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造价法律法规仍不够健全,缺乏上位法律依据。国有投资项目造价监管制度有待完善。
二是工程计价定额管理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各类各级计价定额的内容及其管理尚不能较好地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需要。
三是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需要加快推进,各类工程造价指标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数据库建设的工作机制尚不完善。
四是工程造价咨询业诚信建设和规范管理有待加强,不公平、不规范的恶性竞争时有发生,咨询市场有待完善。
三、2011年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工作的安排
(一)加快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强化工程造价监管职责。
法律法规是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特别是针对前些年工程造价改革实践,已经积累了一些实践证明可行的、符合现行法律原则的工程造价监管制度、措施,那么有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因此,首先我们积极要关注和推动《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指导各地在政府投资工程中落实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结算备案管理以及工程纠纷调解等制度;二是尽快出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工程师监管实施办法》,加大各级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监管力度,建立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按照我部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资助下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了资质资格准入审核工作质量,加大违法违规的清出力度。三是加快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出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诚信信息发布体系,健全违规处罚、失信惩戒和诚信激励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设,发挥其权威性和支撑作用。
在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建设中,工程计价标准、定额、指标信息等工程计价依据的及时发布,是引导和调控工程造价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一是要完成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争取在年底前报批发布。二是要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计价定额编制工作的指导,做好国家、行业和地区工程计价定额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加紧制订关于工程计价定额编制的统一性规定。三是启动《建筑面积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修订工作。四是报批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定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规则》,并做好宣贯工作。
(三)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信息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公共服务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近期我司正在印发《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及管理分工,提出了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要求。今年一是希望各地按照《若干意见》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我们拟组织召开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工作交流会议。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三是我们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拓展工程造价指标的信息发布。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各地要尽快启动和开展本地区政法基础设施项目综合造价指标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此项工作的大致背景: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1]4号),其中明确由发改委同住房建设部结合各地建设工程实际造价,适时调整发布各地政法基础设施项目综合造价指标,为有关部门核定相关项目投资提供参考标准。
(四)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净化咨询市场环境。
一是加强引导,引导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建立合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模及其结构。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向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发展。落实工程造价统计制度,继续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及其分析工作,研究制订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
二是规范管理,加强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管,依据有关监管实施办法和最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资格标准和执业行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净化执业环境。制订发布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标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公信度。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信息发布,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树立行业良好发展氛围,构建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引导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