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将我区列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省份的请示》(桂建报[2017]8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厅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推进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