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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六项创新举措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18  浏览次数:626

  自12月1日起,北京市实行“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五项制度”、“社会监督员实时监督”、“强制性资格后审”、“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等多项制度,形成打击串标、转包、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的组合拳,将彻底解决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些顽疾。同时,全新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和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这是目前国内唯一实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全过程无纸电子化运行的平台。在自动嵌入大量法律性规定的基础上,实现了监管标准化、过程无纸化、市区一体化、业务透明化、系统智能化,多效并举,将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产生深远的影响。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严厉打击串标、转包、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12月1日开始生效,《通知》共19条,内容以“全面落实公开原则、严厉打击串标行为、实现两场有效联动”为目标,确立了“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开”、“代理合同备案、代理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等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五项制度”、“评标专家评标情况后评估制度”、“涉嫌串标行为必须废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转包行为认定标准”等多项制度,弥补了有关法律操作性不足的问题,可有效打击串标、转包、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主体,将严格依法查处,并记入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

  开发平台、互联互动

  打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合力

  作为目前国内唯一实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监管全过程无纸电子化运行的平台,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和交易平台已经上线运行,该平台按照“网上数据流转、在线行业监管、过程行政监察、信息融合共享”的要求,实现了信息共享、网上传输、部门联动、无纸化办公、异地网上评标、市区(县)一体、过程监察、社会监督等27项子目标。平台构建起了以项目为基础的完整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体系,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专业分包、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和合同备案围绕项目依次展开,主体明确、责任到位,不仅加强了监管,也为市场主体对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创造了条件。平台将逐步覆盖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实现与立项、规划、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现场执法、信用信息、竣工备案的互联互动,形成市、区(县)一体化、多部门联动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合力,将彻底解决目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些顽疾。

  实时监察、全程公开

  形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立体监督体系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和交易平台建设过程中,在已经实现的行政管理事项全过程嵌入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平台的基础上,将开标、评标全过程也嵌入市和区(县)纪检监察部门办公平台,纪检监察部门不仅可以对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督,还可以对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进行实时监督。《通知》明确了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示的六项基本内容和特邀监督员驻场监督制度:将公示的范围由政府投资项目扩展到公开招标项目,公示内容由单一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扩展到六项基本内容,有利于加强对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等的合法权益;将原有的特邀监督员检查性监督拓展为进驻有形建筑市场并对开标、评标活动和招标投标有关主体等进行实时监督,可以构建起更加透明的招标投标环境,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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