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标准定额司;刘灿司长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暨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宣贯会上的讲话
2013年5月16日
同志们:
本月初,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9本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已由我部批准发布,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施行。这次修订是继2008年局部修订后的一次全面修订。专家们认为,这次修订专业更广泛、结构更合理、内容更充实、操作性更强,标志着清单计价规范体系初步形成。
今天的宣贯大会,就是要更好地宣传新规范,贯彻新规范。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主编单位标准定额研究所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做了认真的准备,组织编写了辅导教材,有助于大家理解、学习新规范。下面,我就13规范发布后的宣贯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大家知道,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是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工程造价领域推出的一项重大的改革性措施,具有里程碑性质。自2003年开始实施以来,它不仅在工程造价领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同时在工程建设以至国家经济运行领域也带来了积极效果。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事后算总账”的概预算方式,变为“事前算细账”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这种变化符合工程招投标竞价的需要,也是我国计价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应该说,这些年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贯彻实施,对于规范招投标市场、合理确定造价、防止高估冒算,甚至防止“三超”现象,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方便了变更、调整、索赔、结算等工作。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对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计价行为和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10年来,在各地、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已成为工程建设的主流计价方式,全国已有90%以上的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工程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10年的实践证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道路是正确的。
10年来,我们在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是与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规范的主参编单位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经验有四条:一是大力宣贯,积极推进。03、08规范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都及时组织了宣贯会,对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要意义等进行了宣传,同时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工作,确保规范的贯彻执行。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配套的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计价依据等,保障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贯彻实施。三是把计价规范的贯彻执行,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全面改革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针对一些地区工程建设市场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工程评标定标、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等制度和措施,加强了各方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管工作。四是规范的主参编单位认真负责,及时跟进,不断完善规范内容,使计价规范更符合市场,更便于操作。
这些经验,我们在贯彻落实新版规范时要继续坚持。
二、新规范更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
新发布的13规范,是在全面总结“03、08规范”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所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修订的成果。此次修订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将原来的1本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几个附录,拆分成1本计价规范、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特别是9个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单独成册,不仅更加清晰且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下一步构建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体现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改革方向。“13规范”坚持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按照“工程计量规则标准化、工程计价行为规范化、工程造价形成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条文设置。三是增加了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13规范”在保留“08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又在一些重要环节新增了部分强制性条文,规范了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13规范”在“08规范”计价风险条文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细分了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风险,并提出了风险的分类及合理分担规定,为发承包双方共同应对计价风险提供了依据。五是提出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13规范”从合同约定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均设置了可操作性的条文,明确规定竣工结算应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量、计价资料办理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竣工结算提供了依据。
总之,新规范充分考虑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市场对计价的要求,能够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
三、要切实加强新规范的贯彻实施
新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和应用,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这次宣贯会为契机,领会掌握新规范的主要内容,继续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我部也将出台有关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意见,推进新规范的贯彻实施。下面,我就如何贯彻新规范提四点要求。
(一)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的形成机制。一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想认识。工程建设各方必须充分认识到,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根本变革。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根据清单自主报价是工程交易竞争的基本规则。清单计价制度为避免工程建设存在的“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为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创造条件。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工程项目具备一定的深度要求,方能编制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从而使施工企业正确报价。否则,就难以达到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因此,要按基本建设程序,防止“三边”工程的发生。三是加强成本核算,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变了传统预结算制度按实结算的计价方式,施工企业既要承担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分担的计价风险,还要承担投标报价失误的决策风险。因此,施工企业应注重资料积累,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报价能力。
(二)务实制定计价依据,使其反映工程实际,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一是要逐步统一计价定额的表现形式。要将计价定额表现形式统一到方便清单计价上来,建立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利润等各项费用组成的统一表现形式,简化计价程序,方便建筑市场各方组价。要规范定额编制原则、程序,理顺各类定额层次、定位,减少交叉、矛盾,提高编制水平,方便市场应用。二是建立计价定额定期修订、动态补充机制。各地各行业要建立定期修订、适时补充工程计价定额制度,科学设置定额子目,合理确定定额人工消耗量,使计价定额的各生产要素消耗量反映市场实际,保证定额专业和权威性。要创新定额管理模式,探索消耗量测定新方法,加强补充定额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定额人工单价及人工费定期调整制度。各地各行业要充分认识定额人工单价在市场中的指导性作用,纠正定额人工单价偏离市场实际的情况,按照紧贴市场、服务企业的要求,完善构成内容,开展动态发布。四是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制度。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广泛收集、测算并发布市场人工成本信息、材料价格信息,租赁市场信息、综合单价信息、各类工程计价指标及指数等,逐步构建工程造价信息指标体系,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服务。
(三)加强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章立制,确保“13规范”的贯彻执行。各地各行业应依据“13规范”,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13规范”的贯彻实施。二是严格“13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各地各行业在管理招标文件或合同备案时,对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违反“13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条款应责成招标人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条款对施工过程的影响,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三是规范工程计价风险分担行为。各地各行业应按照“13规范”的要求,制定工程计价风险分担办法,规范建设各方工程计价风险分担行为,引导建设各方公平、合理的签订合同。四要严格竣工结算备案制度,杜绝工程款拖欠。要按照“13规范”的规定,将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工程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竣工结算备案工作,通过这一程序,切实促进建设各方依约结算,杜绝工程款拖欠。五要建立工程计价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将计价依据争议解释、认定工作落到实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积极处理计价纠纷投诉和开展计价依据争议解释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计价工作的监管。
(四)大力开展新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这次由我司组织各省及国务院各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参加的宣贯会只是一个开始,近期标准定额研究所还将组织技术交底。要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人员尽快熟悉规范的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有关规定。培训和宣传工作量是比较大的,希望各地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积极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在培训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及时沟通,共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为贯彻好新规范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志们,新规范很快就要实施了,让我们认真做好新规范的宣贯工作,大力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国家工程建设事业,合理确定建设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