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苏建价<2013>501号),现将精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办理程序、下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接业务权限、精简外省造价员转入本省登记程序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网上操作指南发给你们(见附件),自2013年10月15日起按调整后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管理系统同时更新。请各单位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认真对待本次简政放权工作,明确岗位和责任,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顺利衔接,便利企业和从业人员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