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尽快补充完善“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平台” 相关数据的通知 |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1 浏览次数:9 |
市属各造价咨询企业:
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平台”自2011年7月正式运行至今,大 部分市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及时认真地填报合同、指标 等相关数据,但仍有个别企业尚未按要求填报或填报的数据存在明显 缺陷。现要求各企业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完善各企业填报的指 标数据,我们将于2014年1月1日关闭资料补报端口并对已报数据进 行梳理、汇总。逾期未按要求上报或已上报数据存在明显缺陷的将按照 《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 发[2011]229)文件的规定给予记分处理,并逐步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请各企业充分重视“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填报工作,认真 负责的填报各项数据,存在数据不准确或应付填报现象的尽快进行整改, 我处将适时就造价咨询企业在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服务平台报送数据的 情况进行公示。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