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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政府投资工程变动 须上报批准

 
  设计变更、追加预算,是很多政府投资工程经常遭遇的情况。昨天,郑州市出台文件,为项目变更设定“卡口”,《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暂行管理办法》(经下简称《办法》)于11月1日起执行。

昨天,郑州市政府下发《办法》,从下月起,将严卡政府投资项目“增高”。

以文化、教育、卫生、政法等非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为例,《办法》划定两条线,变更投资不超过原批复概算5%并且不超过500万元的,由原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郑州市政府批准;超过原批复概算5%或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须先报请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查小组研究同意,再由原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郑州市政府批准。

城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这个口子则卡在 “10%或1000万元”。变更投资不超过原批复概算10%并且不超过1000万元的,由原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超过原批复概算10%或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须报请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查小组研究同意,由原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

该《办法》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时要限定项目的总额度。施工时,只能在单项工程之间进行调剂,但不得超出批准的总概算。如果确需调整工程概算,需要先由审计部门审计后,原设计单位再编制调整计划,上报郑州市政府批准。按照要求,同一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只调整一次概算。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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