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3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安排
发布日期:2013-11-16
日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通知表示,根据《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实行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湘建价办〔2012〕09号)要求,决定对各市州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相关事宜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州站)
三、考核内容
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详见2013年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和考核标准表所示(点击下载)。
四、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市州站单位自评、年度测评、省站考核相结合方法。
(一)单位自评。各市州站对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和考核标准》(修订)逐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评报告。
(二)年度测评。各市州站配合省站考核组,组织职工和10家以上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本站全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满意度进行打分测评。
(三)省站考核。本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与核查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市州站进行综合考核。
五、考核分组
本次考核分组进行,共分5个小组。
第一组:检查常德市、张家界市
组长:蒋长福 省站书记 成员:严月霞
第二组:检查株洲市、岳阳市、衡阳市、郴州市
组长:谢小成 省站副站长 成员:刘金城
第三组:检查长沙市、邵阳市、永州市
组长:徐玉堂 省站副站长 成员:张国金、龚玉雪
第四组:检查益阳市、湘西自治州
组长:孟春阳 省站纪检委员 成员:王健、彭英武
第五组:检查湘潭市、娄底市、怀化市
组长:胡再祥 省站总经济师 成员:张少玲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站要高度重视,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自评报告与年度工作总结须在考核时一并交考核组。
(二)各市州站如有加分,须提交《2013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三)各考核组请在2013年12月6日前将考核报告及考评分交到站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