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的通知
闽建价〔2014〕18号
有关单位:
你单位按照《关于报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价[2014]11号)的要求报送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现就报送具体造价指标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你单位应根据已报送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指标的内容应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编制暂行办法》(闽建价[2013]47号)附件的要求认真填报。
2、工程造价指标数据(包括招标控制价或竣工结算价的编制说明),请于5 月20日前上报省造价总站。(请用电子邮件报送,邮箱:fjzj@163.com)
3、省造价总站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工程造价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另行制订)。通过评审的工程造价指标将由省造价总站汇总发布。
4、工程造价指标被采用的,予以加分奖励,计入造价咨询企业本年度的信用综合评分。
联系人:翁宇星 联系电话:0591-87669568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