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首审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在日前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上,提交受审了《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面简称“修订草案”)。
据悉,现阶段的施工发包只需具备初步设计文件就可进行,但在修订草案中提出规定,依法应当发包项目的发包必须具备如下三项条件:
一、发包单位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满足项目发包所需的资料或者文件;
三、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修订草案中拟订将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作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予以确认。另外,对已采用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其他方式的,不再设立工程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