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该市建设与管理局等4个部门关于实施《厦门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厦门市装配式建筑要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50%以上,累计竣工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表示,为实现总体目标,厦门将分产业培育期、市场推广期、全面推进期3个阶段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相关部门将采取组织保障等10项措施确保该方案的顺利实施。对财政投融资项目,将率先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式建造。在产业培育期,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布单位面积造价增量参考值;对其他财政投融资项目,新增费用按实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在市场推广期,逐步建立并完善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式的计价办法和标准。非财政投融资项目,在产业培育期,对未有强制性要求但建设单位主动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模式的建设项目,在通过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开发建设单位市级财政奖励;对要求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模式建造,且通过招拍挂、协议等方式出让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以及开发单位在投标和竞购土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新型建筑工业化成套技术应用成本因素,不再给予市级财政鼓励。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10.30 记者 宋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