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对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5]59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监管局、能源主管部门,北京市市政市容委、规划委、交通委、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通信管理局、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安全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通信管理局、文化广播影视局、安全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通信管理局、文化委员会、安全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的工作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等五部门定于2015年7月下旬对全国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要求,了解各地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确保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内容
(一)工作部署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辖区内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普查工作的属地负责制落实情况;普查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普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普查地方标准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落实等情况。
(二)城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情况。工作进度安排情况;普查范围确定的情况;基础信息中的重点资源的采集情况,包括地下管线种类、数量、功能属性等信息。
(三)事故隐患普查和排查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摸底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制定情况,处理处置消除隐患情况等。
(四)建立系统情况。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情况;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报送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普查通知》和本次检查内容上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于2015年7月20日前以电子和书面形式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局和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二)2015年7月下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抽查省份和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真实、廉洁、高效。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名联络员,作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联系人,不定期上报普查进展情况。
四、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印发各地,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并专题报告国务院办公厅。
五、联系方式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
联 系 人:城市建设司 郭奎
电 话:010-58933981(兼传真)。
电子邮箱:dxgx@mail.cin.gov.cn ;gk427@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邮 编:100835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 系 人:信息通信发展司 王晓丽
电 话:010-68206165
电子邮箱: wangxiaoli@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联 系 人:财务司 侯晓鹏;科技司 韩鹏
电 话:010-86092119(财务司)
电子邮箱: houxiaopeng@chinasarf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 编:100866
(四)安全监管总局
联 系 人:监管二局 吴俊荣
电 话: 010-64463419
电子邮箱: wujr@chinasafety.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 编:100713
(五)能源局
联 系 人:电力安全监管司 吕忠
电 话: 010-66597426
电子邮箱: lvzhong@nea.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 编:100824
附件: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编制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