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5]7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武警交通指挥部,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
经查,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江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记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被通报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8月31日